1.完善創新管理,指導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創新發展,跟蹤評價創新效果,推動集團創新工作開展; 2.組織(zhi)開展品牌管理、投資管理培訓,提(ti)高從業人(ren)員專業素質;
3.負責集團交(jiao)辦的相關臨時工(gong)作任務。